必需由选举委员会和看守政府共同商讨确定新的大选日期。泰国宪法法院24日裁定原定2月2日举行的大选可以推迟。最后以8票全部赞成的结果裁定大选可以推迟,宪法法院有8位法官参加了投票。以7比1投票结果裁定看守政府总理英拉和选举委员会应协商确定新的大选日期,并提请国王发布相关谕令。
目前尚不确定宪法法院的判决是否导致投票改期,局部选民原定于本月26日提前投票。但反政府示威者已表示将阻止提前投票,威胁将在26日当天封锁通往投票站的道路或直接解围投票站。据选委会秘书长布宗透露,全国多个地方的选举办公室已被反政府人群解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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