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开罗6月2日电(记者田栋栋 田晓航)埃及总统府2日发表声明,重申协商会议(议会上院)在新的人民议会(议会下院)组建前将继续代行立法权,随后会将立法权移交给后者。
埃及最高宪法法院当天早些时候裁定协商会议选举时依据的法律违宪,同时裁定负责制定新宪法的制宪委员会组建时依据的法律和规定违宪。总统府对此回应说,新宪法是经由全民公决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所有国家机构和人员均有义务维护新宪法的权威。
针对先前有关协商会议无权继续制定法律的报道,最高宪法法院法官马希尔·贝海里对此予以否认,表示根据新宪法第230条的规定,协商会议将继续行使立法权,直至人民议会组建完成。
2011年2月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因反政府抗议活动辞职后,接管国家权力的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解散议会并中止宪法。去年1月和2月,新一届人民议会和协商会议分别被选出,以穆斯林兄弟会为代表的伊斯兰政党异军突起,在人民议会的席位甚至达到70%,并随后控制了制宪委员会,主导埃及新宪法的起草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仍由世俗派控制的最高宪法法院去年6月14日以议会选举法部分条款违宪为由,裁定去年选出的人民议会无效并解散。
根据埃及法律,最高宪法法院的判决不允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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