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为促进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成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从11月上旬开始,派出5个督查组,对部分省(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是一系列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政策措施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推进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就做好实地督查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近日,国务院督查组将赴有关地区开展督促检查。
此次督查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机制完善、审核审批程序执行、资金和人员保障等有关情况。
国务院督查组将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出台最低生活保障有关配套政策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核查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和发放等各个环节规范执行、公开透明情况;检查低保资金安排、发放和管理情况,以及基层低保工作力量配备和工作经费安排情况等。听取困难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务院督查组将督促地方认真核实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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