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9日一审宣判后,【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提出上诉】原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原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期限内,通过靖边县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本院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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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9日一审宣判后,【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提出上诉】原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原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期限内,通过靖边县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本院依法决定予以受理。